新泰市群众咨询:有准生证,生孩子怎么报销
有准生证,有合作医疗,生孩子怎么报销?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在2020-07-06回复:您好,2020年7月6日9时34分7250001回复:(一)根据《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泰政字〔2017〕88号)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九条生育医疗待遇: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分娩时符合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限额标准为: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分娩限额为8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分娩限额为1300元。(二)在泰安市外异地分娩的,享受市内定点生育医疗待遇。可全额垫付后持发票、费用清单、病历(或者出院记录)、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手工结算。(三)因来电人信息保密,无法与其联系,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局医疗咨询电话:0538-7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