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

新泰市群众咨询: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

锦绣园一期现在交房,开发商说由他们代收维修基金。请问:他们有资格收取吗?他们代收是否经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知晓或同意?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20-07-06回复:您好,您好,该项目2017年开发建设,而《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2月才颁布实施。我们在与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交协议》要求:开发商在办理该项目初始登记手续之前,必须将已出售房屋的维修资金一并存入房管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业主也可持所买房屋的测绘平面图及户主身份证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维修资金收费窗口交纳。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