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吗

新泰市群众投诉:新泰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吗

新泰市有什么政策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吗?宅基地还能申请吗?不能申请了的话,大龄青年没房住如何办?有相关保障吗?现在在建新社区,都有什么政策,能让住上新房?请领导帮忙解决。之前申请宅基地,几万元就能住新房,现在怎么保障农民的住房?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4-12回复:您好,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按照我省现行土地政策,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村民可以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向村集体提出用地申请。但是,根据新泰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新发【2010】1号)文件规定“今后一律不再新批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农民新建住房统一在规划的镇区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利用科尚科长,电话:725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