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禹村镇修高速征地赔偿什么时候发放?
土地都已经开始修路了,怎么赔偿款还没有发放到农民手里?这是怎么回事?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3-29回复:您好,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土地补偿为5-5.5万元/亩。地上附着物(包括坟头)清点、核算、补偿按照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据实补偿,符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3号)规定的,也可实行包干方式补偿。根据地上附着物清点、核算清况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拨付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待土地征收批准后,3个月内拨付至被征地村所在乡镇街道经管站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