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花苑业主委员会问题

新泰市群众投诉:青云花苑业主委员会问题

我是青云花苑小区老业主,该小区物业服务极差,冬天暖气不热、夏天电压不稳,私涨电价、乱毁小区绿地。业主委员会人员是物业私定的,完全不能代表民意! 强烈要求管理部门给解决业主委员会问题,今后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征求60%小区业主签字同意后实施。强烈要求新泰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给解决业主委员会问题!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3-26回复:您好,电价高:据了解,现绝大多数物业企业都希望由水电等专营单位直接收取有关费用,但全市绝大部分小区未做到由供水、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物业企业作为微利润的服务性行业,根本无力承担每月产生的水损和电损,只能均摊到水、电费中。根据有关规定,要落实相关规定需要专营单位、产权单位、业主多方共同出资对现有设施设备及管线进行改造后方可实行。扩充车位:该小区原有的车库、车位已无法满足现有实际需求,才造成部分业主至今未获取车位,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已经引发多次车辆剐蹭,物业公司应广大业主要求去除部分绿化改为停车位,我们已要求其下一步积极争取全体业主意见的同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对业主委员会不满:《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义务的,经业主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