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物业收费问题
新汶龙溪家园小区物业以地下车位有大量无蓝牙车辆乱停乱放为由,向临时停车车辆收取停车费,10分钟之内免费停放,每超过10分钟收费5元,请问此项收费是否经过批准,收费是否合理;同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317号令)第三章第25条规定“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此项收费规定是否涉嫌违反行政法规?是否应给予纠正?谢谢回复!
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在2020-06-04回复:您好,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该停车场收费未在发改部门备案。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收费标准不合理,该情况应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可拨打123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