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票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3%专票问题

领导您好,请问: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去外地提供建筑服务,1、公司能自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对方收到这样的专用发票,能抵扣吗?3、能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文件是?


新泰市税务局在2020-05-26回复: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分为一般计税办法和简易计税办法两类,其中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基于该文件,如果您企业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劳务属于“清包工、甲供材、建筑工程老项目”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须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纳税按照9%税率缴纳增值税。对你方开具3%征收率的建筑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服务方勾选认证后,可正常抵扣。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新泰市税务局税政一股电话70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