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创小区的车位为什么不能出租!

新泰市群众咨询:同创小区的车位为什么不能出租!

同创中央城小区,地下车库还有200多个未出售的,请问物业或者开发商能否让业主租赁车位,没有车位的业主,每天晚上都到处找车位,也存在乱停乱放,物业公司作为为业主服务的,能否开放剩余车位的租赁。开发商不能一直不出租。浪费停车资源同时东边的公共车位就那十来个,根本不够用,建议相关部门过问一下,督促开发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切实保障业主利益,这样也能为二期开发销售积攒好的口碑。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0-10-12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决定车位的处理方式。关于该小区车位租售问题,市住建局已多次进行了协调,该项目建设单位表示项目分一期二期建设,目前已建成的车位中部分为项目二期配置。该项目负责人表示会上报公司研究车位是否采取出租措施,市住建局后续会继续跟进该事项。问题办理责任人:市住建局房产科戴科长,联系电话:72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