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晶泰星离职人员生育险报销问题
本人家属之前在新泰晶泰星上班,前期一直给交五险,18年后就断交了,19年12月生育后于20年与晶泰星协商辞职,自己将晶泰星及个人部分保险全部补齐,已解除劳动关系,去社保及医保局询问生育险报销事宜,反馈只有晶泰星将所有员工保险补齐后方可报销。 现有两个问题咨询:1.参加新工作后这个生育险报销有没有保质期,会不会过期作废不能再申请报销。2.除了他们反馈晶泰星需要将所有员工保险补齐才能报销生育险外还有其他方法吗,比如说提起诉讼及提起仲裁。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在2020-09-18回复:您好,已于2020年9月18日16点至16点10分用电话7230077多次拨打来电人的电话,均未接听。现答复如下:1.来电人想咨询生育保险有没有保质期,生育保险没有时间限制,不存在过期作废不能报销问题。2.因前台工作人员刚刚打电话询问此问题,已告知:只要生育保险按时缴纳,不欠费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问题,建议来电人去前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销。如有疑问,请拨打0538-721690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