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溧阳小区不动产证
我是溧阳小区29号楼住户,居住5年未办证,手里有购房合同和发票,关注民意通多年,住户也在网上咨询多次,但一直办不了证,何时能办证,能给个明确答复吗。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0-09-04回复:您好,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原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房产小证和土地小证),须开发商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土地大证、房产大证)后按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能办理不动产其他登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开发商提交以下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及权籍调查成果、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或减免凭证等。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开发商提供房产大证、土地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土地转移合同、完税证明、土地面积分摊数据材料等,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与业主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开发商尚未提交办理首次登记的材料,具体材料准备情况请咨询开发商。如有其它问题,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刘主任,电话:725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