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新泰市群众投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问题394868追问,请明确告知如果向你们所述劳动争议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拿到哪些材料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就可以代替一次性补缴需要的一系列材料吗?我们老百姓办事不容易,别让我们白跑腿。别说几十年以后,就算当年如果材料那么完善就不会出现这种应保未保了,在发现金的现代谁能拿出几十年前的工资单,政策纯属难为人。有钢印的工作证不能证明劳动关系?政府不是三令五申不能要求百姓证明“我是我了吗”。虚构劳动关系一次性补缴的现在都正常领养老金,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因为难为人的条框不允许补缴,政策实属不公,取缔以前虚构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缴或者放开政策给应该补缴的百姓一次机会才是公平公正的政策。政府不能和不正规用工的企业一起给百姓制造困难。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09-09回复:您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规定:欠费单位和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由欠费单位向欠费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应向补缴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请到人社大厦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或拨打电话0538-7224810咨询。若仲裁院认定劳动关系,可凭仲裁院出具裁决书认定的劳动关系年限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中心,咨询电话:722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