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扣除个税问题
你好,咨询贵单位关于扣税的问题:1、行政事业单位发放在职人员的物业补贴、取暖补贴、交通补贴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么?都按什么项目扣除个人所得税?若要交税,前几年没交的补贴,需要今年一块缴纳么?2、单位发放的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取暖补贴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么?3、单位2019年12月份退休一人,2020年发放其考核奖励,但是个税系统上该人员已没有其工资,应该怎么扣税?会不会多交税了?希望以上情况税务局领导逐一答复,谢谢
新泰市税务局在2020-08-13回复:您好,1、行政事业单位发放在职人员的物业补贴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暖补贴、交通补贴标准内可以税前扣除。对于前几年没扣除的项目,应补扣个税。2、单位发放的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取暖补贴同第1条规定。3、单位2019年12月份退休一人,2020年发放其考核奖励,应按规定代扣代所得税,系统上如没有该员工信息,应补充扣除申报。如有疑问请致电726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