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区强迫业主租车位

新泰市群众投诉:阳光小区强迫业主租车位

新泰市青龙路阳光小区物业强迫小区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住户租赁停车位,既使业主有车库也强制锁车,业主们意见极大,请问:业主已花费十几万元购买车库,但因结构问题造成业主车出入难、经济索赔谁负责?!而且,强迫业主租车位,不租者不让出入小区,这么做是否违规?!得民心者得天下,让业主不便,为难业主,刁难业主的物业可否还有人管?!有人问?!


新泰市汶南镇在2020-08-26回复:您好,小区前期投资建设停车位,要求业主租赁车位是为了不让业主把车辆乱停乱放或放在消防通道上,是为了迎接创城检查和消防安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村支部书记刘书记进行联系,电话1356288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