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发展
合作社成立后,便由合作社直接代表社员与泰安经纬进行业务往来,大大提高了社员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2005年上半年由于部分鸭苗出现质量问题,使部分社员遭受损失,在合作社的积极交涉下,公司最终补偿给社员一只鸭苗1元钱,从而有效的维护了社员的利益,保护了社员养鸭的积极性;同时,对经纬公司来说,与合作社打交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合作社的成立实现了社员与公司互利双赢的局面。
但合作社要真正发挥实效,还必须要有完善的章程制度作为保证。在上级领导的帮助下,根据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订了《新泰市羊流镇经纬养鸭合作社章程》。章程对合作形式、收益分配、社员的权利义务、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新赵庄村结合合作社的实际,进一步出台了合作社劳动制度、财务制度、防疫制度等。合作社章程及各项制度的出台使合作社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为了保障章程制度能够落到实处,还专门对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进行了培训,增强了他们民主管理、依意办事的自觉性;理事会除了要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外,还要自觉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定期公布财务,凡是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要召开社员大会,由社员讨论通过。所有这些,不仅规范了合作社的运作,而且提高了合作社的凝聚力、向心力,提高了养殖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增强了社员对合作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