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建议:暖气问题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马上到3月15号停暖的日子,今年情况特殊孩子都在家上课,能不能延迟一周停气啊,停气之后家里还是很冷的,补交钱也可以啊
新泰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在2020-03-05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供暖问题的关注。关于供热期限问题,供热人按照《新泰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居民供用热合同》规定的供热期限为用热人供热。即自当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供热时间若遇政府临时调整,当年的供热时间以政府调整为准。目前热力公司尚未接到相关的文件和通知,如后期政府有相关的要求,热力公司会积极响应。如有其它供暖方面的问题可咨询热力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电话771231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解答您的问题。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