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关于职工大病补贴问题
亲属因脑出血在新泰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2万余元,据说有大病保险(救助)。出院时,医保结算清单、发票,未体现出大病救助补贴,财务人员对此不了解。请问还需要专门进行报销吗?该如何办理?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在2020-02-19回复:您好,已与来电人电话沟通,回复如下: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险,职工医保每年累计(住院+门诊慢病)发生额10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按比例支付,出院时实行“一站式”结算。经系统查询,来电人父亲大额医疗救助出院时已“一站式”结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