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企业年金问题

新泰市群众建议:职工企业年金问题

院领导,经咨询市人社局我院没有编制的聘用人员企业年金交不上问题,市人社局答复“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年金是企业自身经济状态下自愿设立的社保之外的补充性职工补助资金,没有强制性设立的条件,所以人社局不存在强制设立的权利。”原先,因没有编制财务部门给交不上企业年金,医院也不给予补助,损害了职工正常合法权益。根据人社局上面的答复,有依据了,麻烦院领导给予协调解决,谢谢。


新泰市市人民医院在2020-01-02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医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医院工作情况办理。如有疑问,请与政工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38 726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