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独生子女费问题

我已年过五十,育有一子,也符合晚婚晚育的条件,新泰市提前十年发放的补贴,怎么领取


新泰市卫生健康局在2020-02-10回复:您好,新泰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前十年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结婚时为晚婚且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为晚育的(是否实行晚婚晚育以女方为准,结婚时女方为初婚且年满23周岁的为晚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女方为初育且年满23周岁零7个月的为晚育);3、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4、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已落实绝育措施的;5、年满50周岁。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不论是否有抱养情况)。符合以上条件的当事人请于每年3月份之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村级审核批准后,报镇级、县级部门,经县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按8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奖扶金。如有疑问,可咨询新泰市卫健局基层指导科,电话:0538-72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