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物业费收费标准
部分城市每年都公开物业收费标准,新泰物业费收费定价依据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在2020-01-07回复:您好,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新泰市物业收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市物业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新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价字〔2016〕16号)执行。一、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二、新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997.1-2011《物业服务规范 第1部分:住宅物业》,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三、新泰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制定,每个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见附表一),可上浮20%,下浮不限。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选择的物业服务等级,在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普通住宅车位(库)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格(见附表二)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制定,可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范围内确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按照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可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全成立后,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支出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列支停车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前,停车服务费支出标准按照停车服务费(室外)标准执行。五、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车辆实行出入证(含蓝牙卡)管理的,应为每辆车免费配置1张出入证或出入卡,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证(卡)的,可据实收取工本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行电子门禁系统管理的,应当至少为每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3张门禁卡,因增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证(卡)的,可据实收取工本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另行收取押金、门禁系统管理费、运行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以及执行公务等车辆收取停车费用。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对业主装修完毕后的验收时间、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等内容进行约定。七、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04]1428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服务等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求,提供物业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也须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八、相关收费减免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安市物价局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泰安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九、本通知自2017年 1月 1日起执行。附表一:新泰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一览表附表二:新泰市城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库)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一览表附表一:新泰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一览表服务等级基准价格不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一星级0.250.60二星级0.400.80三星级0.601.00四星级0.901.30五星级1.201.60备注:配备电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中已包含电梯运行电费、日常维护保养、相关检测等运行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电梯管理费、电梯卡工本费、电梯卡押金等其他任何费用。附表二:新泰市城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库)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基准价格一览表项 目基准价格(元/车位・月)备 注车位(库)租赁费室外(产权属于开发建设单位)120物业管理区域内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专用停车场室内(共有车库内的车库、车位)160电动立体停车位160停车服务费室外(产权属于开发建设单位)15物业管理区域内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专用停车场室内(共有车库内的车位)25电动立体停车位30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60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备注:1、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不再交纳车位(库)租赁费和停车服务费。2、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不配备电梯),不再交纳停车服务费。如有疑问请致电2097590(发改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