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

新泰市群众咨询:婚姻状况证明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准备下月3日去新泰市人民法院代我爱人领取执行款。咨询法院结算中心,需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请问去哪里办理,请回复。谢谢。


新泰市民政局在2019-12-30回复:您好,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要求,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不再出具单身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您这种情况出示结婚证即可予以证明。结婚证丢失可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部门补领结婚证。1989年后在本市登记结婚的(含1989年)可以到档案局复印原始结婚登记档案予以证明(2016―2019年的结婚档案请到新泰市婚姻登记处查询)。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电话:72224897212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