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企业年金问题
市人民医院聘用的医护人员因没有事业编制交不上企业年金,医院也不给职工发放同类补助是否合理?那同工同酬怎么落实?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取消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编制,保留属性。人社局再以没有事业编制为由不收取企业年金,是否妥当?五险一金怎么能正常收取?再说医院的费用都是自筹的,又不花市财政的钱,请人社局领导予以关注解决。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12-31回复:您好,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年金是企业自身经济状态下自愿设立的社保之外的补充性职工补助资金,没有强制性设立的条件,所以人社局不存在强制设立的权利。社保中心,咨询电话:722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