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质监局签订劳动合同
在2003年质监局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现已不在质监局工作,已考到新泰当老师,需要落编制,教育局需要在质监局原签订合同,可是到质监局问,质监局管理人员说弄丢了,无法补签合同,现在他们单位说已合并,找到工商局,你推我,我推你,为什么质监局自己把合同弄丢了还不给补?希望尽快落实解决
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在2019-12-19回复:您好,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人事政工科工作人员经协调已给您出具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期间在新泰市质监局计量所工作及工资证明。 联系人:焦红霞,联系电话:722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