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供暖配套费是什么项目?
供暖费自己缴的;暖气片,管道自己买的;暖气管道开口费自己缴的;现在又让缴供暖配套费,想咨询下供暖配套费都是包括什么项目,按什么标准收取?之前咨询过公共服务中心 ,让找贵部门反映,公共服务中心说暖气配套费就是开口费,想了解有没有关于暖气配套费的文件,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新泰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在2019-11-26回复:您好,在新泰市供热、供气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根据泰价费发【2009】79号文件以及新建发【2019】13号文件的规定:新泰市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需缴纳供热专项配套费,收取标准为:按建筑面积供暖40元/┫,用于供热设施的配套建设。专项配套费需缴纳至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窗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两部分,一是综合配套费,二是专项配套费(包含供水、供热、供气)。综合配套费在购房时已由开发商统一交纳。专项配套费已建成小区未交纳的由居民自己承担,已交纳的凭交费依据不再交纳。新建楼盘一般由开发商统一交纳,至于开发商是否再收取业主配套费,要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对于配套费的相关约定。城区各小区配套费的交纳情况不同,您可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窗口或拨打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公用事业管理科电话进行咨询,电话:5351997,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心情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