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供暖配套配是什么项目?
供暖费自己缴的;暖气片,管道自己买的;暖气管道开口费自己缴的;现在又让缴供暖配套费,想咨询下供暖配套费都是包括什么项目,按什么标准收取?
新泰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在2019-11-21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供热问题的关注。根据泰安市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新泰市城市基础设施收费标准的批复》(泰价费发【2009】79号文件)和新价字【2009】9号文件的规定。凡在新泰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和小城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以上政府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减免以外,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免收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供热专项配套费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40元/平。按规定统一交纳至审批大厅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窗口,发票由窗口提供。如有其它供暖方面的问题可咨询热力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电话771231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解答您的问题。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回访人:王晶回访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回访使用电话:1571538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