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未告知月结日改变致使流量超标
我以前的月结日一直是每月1号,由于业务变动,贵公司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将我的月结改到了每月13号,登录山东移动网上营业厅也一直显示我的账单日期为11月1日-30日,导致我并不知道本月账期为43天。在包月流量的使用中,我因不知道账期变动导致流量超出,贵公司在一直没有提醒我流量超标的情况下,扣我60元流量费。我认为,本次流量超标完全因为贵公司没有尽告知义务,因此,60元流量费应当完全由贵公司承担。
新泰市中国移动新泰分公司在2019-12-13回复:您好,新泰客服联系回访用户,用户表示已通过10086在线客服解决,经核实12月11日已返费60元,用户对处理结果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