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教费报销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保教费报销问题

莲花山林场对职工保教费报销问题报销不公平,为什么18年给报销160元


新泰市莲花山管委在2019-10-29回复:您好,您好!根据新泰市财政局《关于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林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父母一方为在编在职职工,其配偶无固定工作,必须由劳动就业部门开具证明,报销额不超过320元/月,无证明的报销额不超过160元/月。感谢您对林场工作的支持!问题责任人:莲花山林场财务科高科长,联系电话:754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