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东都镇10月23号答复的疑问
东都镇答复说,学校抽走的1.5元用作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收入奖补,这个‘’奖补‘’是啥意思?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学校的水,电,耗材支出费用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老师喝的水要收钱,教室办公室用的电要收钱,老师用的粉笔、黑板要收钱,学生用教室也要收钱。这些费用你们怎么计算,每人抽1.5元够吗?
新泰市东都镇在2019-10-24回复:您好,收到来电人所反映的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到,“课后服务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的合理性、必要性支出(包括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收入奖补,学校水、电、耗材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是上级对学校制定实施方案的原则性指导意见。各小学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请认真解读本校的实施方案,不明白理解之处与同事、领导深入沟通,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如有疑问可致电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332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