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相关分类:
新泰市群众投诉:关于335580补交社保的问题
我也有和335580同样的问题,单位同意给补交从前10年的社保了,可窗口以劳动转移为由不让补,怎么就大新泰奇葩,有劳动事实为什么不让补,劳动法不是保护劳动用工的吗?现在成了老百姓的拦路虎了,你们规定对吗?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11-27回复:您好,根据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可补缴目前在职欠缴的养老保险,若您属于这种情况,可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窗口办理。社保处,咨询电话:72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