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新泰市群众投诉:关于补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我在新泰工作5年,现在从外地工作,单位从前没有缴纳社保,经过和从前的领导协商,同意给补上从前5年的社保,可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以调动工作到外地为由不让补,从前有劳动事实,为什么不给补上。国家哪个文件规定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不行,你们社保局为什么不查,你们渎职!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11-25回复:您好,根据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可补缴目前在职欠缴的养老保险,若您属于这种情况,可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窗口办理。社保处,咨询电话:72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