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供暖问题

新泰市群众投诉:孤寡老人供暖问题

明珠小区28号楼1单元202有位孤寡老人,年事以高,家庭贫困,低保人员,无人照顾,甚是可怜,冬天已至,腿脚有疾,以前烧煤取暖,今年想接通暖气,托我询问,被告知需要缴纳开口费,明珠小区以前好多都没收取开口费,恳请有关部门上门核实,希望免除开口费,只交供热费用,可以只在一个房间内供暖减少供暖面积来弥补开口费,让老人有个温暖的冬天,让新泰没有寒冷充满温暖。


新泰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在2019-11-20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供热问题的关注。根据泰安市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新泰市城市基础设施收费标准的批复》(泰价费发【2009】79号文件)以及新建发【2019】13号文件的规定:凡在新泰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和小城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以上政府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减免以外,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免收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供热专项配套费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40元/平。按规定统一交纳至审批大厅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窗口,发票由窗口提供。经查询,我市暂时没有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文件。如有其它供暖方面的问题可咨询热力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电话771231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解答您的问题。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