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大学生租房补贴
你好。我是2019届毕业的本科大学生,已经跟新泰的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听说现在就业的大学生有租房补贴,请问到哪个部门办理?什么时候办理?谢谢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10-08回复:您好,为鼓励学子回乡就业创业制定了相关政策,根据新人才办字〔2018〕11号文件规定:我市辖区内企业新引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2、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3、国内外知名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报条件:1、人才引进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新泰辖区;2、企业新引进人才须符合本细则补贴对象条件,且首次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3、申报补贴人员发放补贴起始月份,以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份为准。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研究生、硕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补贴2000元、1000元、600元,连续补贴3年。办公地点: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38-7215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