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松鼠偷猎问题

新泰市群众投诉:野生松鼠偷猎问题

在瑞山路东段、森林公安东南方向的防护林里,有一群野生松鼠,在这里住了七八年了。最近一段时间,被在滨湖新区打工的几个南方人打死吃了。这几个南方人住在森林公安往东第一个路口北边的小楼里,打松鼠的时候附近的居民就看见了,该南方人还提着打死的松鼠向附近的居民、园林工人炫耀。请相关部门积极调查,予以回应


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在2019-11-11回复:您好,野生松鼠属于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在保护级别上属于三有动物,既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第二十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新泰市全市境内未开放狩猎区,属于禁猎区,目前也未收到任何狩猎证申请。对于程先生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尽快组织执法力量进行调查,根据事实真相依法严肃处理。感谢程先生对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支持,希望所有市民都爱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森保检疫站秦站长,电话:1356286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