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泰安人社,提示不是待遇人员
通过泰安人社app,进行资格认证时,提示(身份证号码为**的人员不是待遇人员)是怎么回事??帮别人认证的不会提示可以正常认证再就是,年满60周岁的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必须每年进行生存资格认证才能领取养老待遇吗?不认证就会停发养老待遇吗?是强制性认证码??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9-12回复:您好,1、资格认证时,出现“不是待遇人员“的错误提示,具体原因应该提供身份证号码由泰安的工程师排查。您可以拨打0538-12333咨询。2、若为企业退休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现在可不需要认证,现在采取大数据认证。若为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需要下载“泰安人社”app进行认证。社保处,咨询电话:7225335;机保处,咨询电话:7225336;农保处,咨询电话:723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