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入住的条件?

新泰市群众咨询:商品房交房入住的条件?

请问下新泰嘉和新城交房入住的条件什么?交房入住需要政府签那些资料?哪几个部门联合验收?如果不通过验收就交房入住,政府部门会不会对开发商行政处罚?具体怎么处罚?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9-09-05回复:您好,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出具质量检查评估或竣工报告,相关技术档案、管理资料、建筑材料及配件等的试验检验报告齐全,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交房入住开发商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联合验收需要规划、消防、抗震、节能,城建档案等相关部门参加,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擅自交付使用;存在未验先用违法违规行为的需按照规定需进行处罚。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于9月4日约谈嘉和新城开发商,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鉴于我局处罚权已移交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具体处罚情况请咨询执法部门。问题办理责任人:市住建局工程科齐科长,联系电话:722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