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关于退休职工大病保险
我是新泰市化工总厂职工2014年已退休,大病医疗保险每年100元,个人负担60元,从社保卡扣了40元,但是我单位每年还收我们100元,那多收的40元是什么费用,望有关部门个问一下,该退回的退回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在2019-09-04回复: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大额医疗救助金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于每个医疗年度初次缴费时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其中单位缴纳60元,个人缴纳40元(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缴),经与化工总厂经办人联系,其表示每年收取的100元属于预收款,多收部分将退回,请咨询人与单位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