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都镇小学教师工作时间不足

新泰市群众投诉:东都镇小学教师工作时间不足

东都镇教师工作时间是违法的。你们东都镇教育办公室答复民意通的时候也说老师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东都镇的各个小学现在工作时间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教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现在东都镇小学的上班时间上午是早上7点30到中午11点30一共4个小时,下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当天课后服务的老师是下午1点30到下午3点50放学一共是2个小时30分钟,加上上午的4个小时当天工作时间是6小时30分钟。另一种是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是下午1点30到5点一共是3个小时30分钟加上上午的4个小时当天工作时间是7小时30分钟。也不够8小时。那我们家长就问了,在义务教育小学里在你们工作时间里为啥收课后服务费每个学生3.5元啊!所以你们老师如果下午5点30放学后再课后服务的话才能收钱,现在算上课后服务还不到工作8小时你收啥钱啊。东都镇教育办公室制定的课后服务制度本身就错了,应该改正,宪法都能修改,校领导不能把每个学生应该给老师的课后辅导3.5元抽1.5元挪用作值班费,值班费应该从办公经费里出。我们老师和家长意见很大,要求修改课后服务时间最少服务到下午5点30才够你们老师正常每天工作8小时的时间,校领导不能抽1.5元。不愿意干可以辞去校领导职务。


新泰市东都镇在2019-10-23回复:您好,收到来电人所反映的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到,按照省教育厅等4部门、泰安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在前期调研、外出考察学习、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听取社会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收费标准,并报人民政府审定,建议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5元/小时/生,收费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及时调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办公室制订了相关指导意见(讨论稿),全镇小学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的合理性、必要性支出(包括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收入奖补,学校水、电、耗材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如有疑问请致电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3322282